关于举办2016年“12369”环保举报工作培训班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:
为切实做好群众举报受理工作,进一步整合“12369”举报受理渠道,推进举报数据联网,提高受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业务培训计划〉的通知》(环办人事函〔2016〕345号)安排,我部决定举办2016年“12369”环保举报工作培训班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16年9月6日(9月5日报到,9月7日午前返程)。
二、培训地点
湖南省长沙市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基地(国际学术交流中心,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汇金路(韶山路南段),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东门内)。
三、培训对象
各省(区、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(局)举报热线工作负责人各1名,地市级环境保护局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各1名(名额分配见附件1)。
各省(区、市)环境保护厅(局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参会人员统一报名。
四、培训内容
“12369”环保举报热线工作情况、问题讲解和任务要求;“12369”环保举报管理平台使用培训;全国环保举报联网建设方案介绍;地区经验交流等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参训学员自带具备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。
(二)本期培训由我部宣教中心承办,请于2016年9月1日前将报名表(见附件2)传真至我部宣教中心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。
(三)参训学员培训费(含食宿费)由我部承担,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。
(四)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,请参训学员自行前往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(一)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 张晓菊、惠婕
电话:(010)84630875、84665683
传真:(010)84653813
(二)长沙市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蒲晓芳
电话:15084777319
附件:1.培训名额分配表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
2016年8月26日
抄送: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。
附件1
培训名额分配表
地区 |
名额 |
地区 |
名额 |
地区 |
名额 |
地区 |
名额 |
北京 |
2 |
天津 |
1 |
河北 |
1 |
山西 |
13 |
内蒙古 |
16 |
辽宁 |
16 |
吉林 |
13 |
黑龙江 |
14 |
上海 |
1 |
江苏 |
1 |
浙江 |
1 |
安徽 |
1 |
福建 |
12 |
江西 |
13 |
山东 |
1 |
河南 |
22 |
湖北 |
19 |
湖南 |
15 |
广东 |
22 |
广西 |
1 |
海南 |
1 |
重庆 |
2 |
四川 |
1 |
贵州 |
11 |
云南 |
1 |
西藏 |
8 |
陕西 |
1 |
甘肃 |
17 |
青海 |
10 |
宁夏 |
1 |
新疆 |
17 |
兵团 |
4 |